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【资料图】
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
作为公司独立董事,2022年,我们根据《公司法》、《证券
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,以及《公司章程》、《公司独
立董事工作制度》、《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》等公司内部
管理制度要求,本着诚信、勤勉、独立的履行职责,充分发挥独
立董事的作用,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。
一、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
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为胡迎法先生、车桂娟女
士、胡浩先生。胡迎法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、薪酬与考核
委员会、审计委员会委员;车桂娟女士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、
薪酬与考核委员会、审计委员会委员;胡浩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
委员会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、审计委员会委员、战略委员会委员。
作为公司独立董事,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
务,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,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。
二、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
在任职期间,各位独立董事均为公司付出了充足的时间和精
力,认真履行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。我们对公司及公司全体
股东恪尽诚信、勤勉义务,维护公司整体利益,公司亦能够保障
我们的依法履职。
报告期内,按照公司《章程》及《董事会议事规则》的规定
和要求,及时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法人治理结构情况。
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,认真审议议案,积极参与各议案的
讨论,并提出合理化建议,为董事会的正确、科学决策发挥了积
极作用。我们认为,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,重大
经营、投资、融资等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,符合法律法
规和公司《章程》的规定。
三、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
报告期内,公司需要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如下:
公司全资子公司汉商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与武汉御云守道
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汉商创新致远企业管理(武汉)合伙
企业(有限合伙)。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6,000万元,其
中:普通合伙人汉商大健康以货币出资5,400万元,占合伙企业总
认缴出资额的90%;有限合伙人御云守道以货币出资600万元,占
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10%。
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,董事会在审议上
述关联交易事项时,关联董事对关联事项回避表决,严格执行上
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
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(二)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
报告期内,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,风险
可控,不存在与《公司法》、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《关于规
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》等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。经
核查,截至2022年12月31日,公司未向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及
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,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。
(三)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相关事项
报告期内,公司及其子公司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
联合体(下称“联合体”)参与重庆东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
下简称“东方药业”)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并向东方药业管
理人提交《投资方案》。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:
参与东方药业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符合公司发展规划,
重整成功后不仅契合公司积极发展中医药行业的战略方向,同时
可帮助子公司迪康药业导入资源,快速完成产品、产能补充,实
现优秀产品、技术及资源的整合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。
本次参与东方药业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不存在损害公司公
众股东利益的情况。
(四)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
报告期内,公司按照提名程序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。公司董
事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
公司实际经营情况,薪酬发放程序能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,
符合有关法律、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。
(五)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
报告期内,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。中审众环
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,
能够遵循《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》,尽职尽责地完成了
各项审计工作,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,我们全体独立董
事一致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。
(六)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
报告期内,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:本次利润分配
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可持续经营能力,兼顾了公司长
远发展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
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;上述事项的审议、决策程序符合《公司
法》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—上市公司现金分红》及公司《章
程》等规定。
(七)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
报告期内,公司及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、保证上市
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以及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均得以严格
遵守,未出现公司、实际控制人、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相关承诺事
项的情况。
(八)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
报告期内,公司严格按照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》以及
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,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,完善信息披
露工作流程,确保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及时、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
营情况及重大事项。
(九)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
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已涵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,
公司内部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控制制度体系,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
起到有效控制、监督作用。公司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》客观、真
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。
(十)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
报告期内,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工作要求规
范运作,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决定,履行了作为公司决策机构的
职责。董事会会议的召集、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《公司章程》规
定,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,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
见和依据。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工作细则的规定,就公
司经营战略、财务报告、员工薪酬等事项进行审议,并积极向公
司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,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了其专业性
作用。
四、总体评价和建议
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,2022年,我们本着诚
信与勤勉的精神,以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,按照各项法律、法
规的要求,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;我们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
作用,在工作中保持独立性,对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、确保董
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、充分执行信息披露、保证公
司规范运营以及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,切实维
护了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。
2023年,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,
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,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、监事
及管理层的沟通,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,更好地维
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。
(以下无正文)
(本页无正文,为《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
报告》之签署页)
独立董事:
胡迎法 车桂娟 胡 浩
2023年4月25日